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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指塞到馄饨馅里,故意留给陆庭颂吃,陆庭颂吃出戒指,会不会很高兴? 肯定会高兴吧,我心甘情愿的当他的Omega,他不高兴才怪呢。 但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 宋嘉言思来想去,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。 曾经弃之敝履的东西,第一次想好好的珍藏起来,无疑就是喜欢得不行了。 他居然,喜欢陆庭颂喜欢得不行了。 这才多久呢,宋嘉言适才是脸红,现在耳朵也红了,适才给脖子,脸颊抹药,他用皮筋扎着短马尾,露出的耳朵比脸皮还薄,颜色鲜艳令人无法忽视,他抬眼看陆庭颂,陆庭颂包完了,也正好看他,甫一对视,陆庭颂盯着他透着薄红的脸蛋,搓了搓指尖的残留的面粉,半晌说道:“脸这么红,发烧了?” 宋嘉言思着春呢,脑子一岔,害臊地刮了他一眼,咕哝说:“我才没发sao!” 陆庭颂对字音敏感,宋嘉言说话虽带点软糯,却也字正腔圆,听出此sao非彼烧,无奈一笑,用指腹不轻不重的刮了一下他的鼻尖:“想什么呢?姜茶又不是酒,还能给你喝晕了?还是发情期到了?” 喜欢......发sao......发情期......宋嘉言浑身烧了起来,几乎不能直视这几个字,因为他发情期确实快到了,也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,现在看一眼陆庭颂就要心跳不止,腾地站起来,他欲盖弥彰道:“我,我去上个洗手间,你,你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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