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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会发现我现在其实是被囚禁在了一张大床上,这是一家名为蓝舍的酒店,我被囚禁在一间富丽堂皇的豪华套房中,摇晃着锁链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像被钉在框格里的蝴蝶标本。 嘶,这么说好像又有点太夸张了,手铐挺长的,甚至足够我去洗手间解决生理问题,不过几日下来,我的手腕内侧还是被磨出了一圈圈红痕。 在出罗萨之前,我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,不怎么喝水,我在心里大骂我哥是个畜生的同时,也猜测他是为了不让我们在罗萨城中留下太多的行迹。我以为出了罗萨一切就会变好,毕竟我自认是个配合度过高的的人质,只要我哥好吃好喝地供着我——但我还是高估了我哥的人性,我来威德尔之后别说活动,我连人类都没法当了,现在被拴起来的我比一条狗还不如,狗起码还能随地大小便呢。 自由一向是我非常引以为傲的美德。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了,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疯掉的,我看向窗外缓缓沉没的太阳,以一个近乎献祭的姿态冲撞了地平线,我像是觉得痒一样猛地眨了眨眼,并与此同时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——我要逃。 ——我一定要离开宗择。 逃跑这件事,说难很难,说简单也很简单。我哥虽然从至高无上的神一朝沦落成过街老鼠亡命徒,但他居然还忠诚地坚守着原先作为一邦主教的那套生物钟。这套生物钟相当的反人类,日程比程序更精密,过往的这么多主教里不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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