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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都得讲求缘份! 我今年二十五岁,从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男孩子,就像我没有喜欢过任何一只狗一样! 或许是因为我曾遭遇狗儿无情攻击又怎麽会去喜欢狗呢? 管牠是身出名门的名种狗,还是路边一只寻找着晚餐的流浪狗。 所以说,我想,这辈子我大概永远无法跟狗儿结婚! 但是,我为什麽会知道那只狗叫大麦丁,这可全都得感谢101忠狗的卡通影片所赐,它让我认识了唯一一只狗的品种。 但,我可以十分肯定一件事,那就是――我还是不会和狗结婚! 现在,我的眼神却紧瞅着河对岸的那只大麦丁。 我很清楚,x1引我的不是那只大麦丁,而是牵着大麦丁的男人! 为什麽x1引我呢?我也不清楚。 有些距离,所以无法清楚地看见他的脸。不管是什麽事情,在迷蒙中总是带着点幻想,就像是窗棂上的玻璃窗,我喜欢毛玻璃,让人存在着美的幻想! 他的头发有点长,却不乱,身形总是带着寂寞的感觉,而陪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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