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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八章 三宗大罪,逮捕齐平(求订阅) (第4/10页)
词文章,有影射之嫌,证据为齐平在桃川诗会上曝出的百余首诗词中的部分句子。 加以阐述,解释,又引红楼书中内容,予以重击,认为齐平藐视朝廷,不敬皇权。 其二,称齐平从西北返京,疑有内情,非逃回,而是已暗中向蛮人效力,被释放回来,是打入朝廷的内jianian。 其三,称御史陈万安之死,与齐平有关。 …… 洋洋洒洒,慷慨激昂,杜元春越听脸色越是难看。 这三条所谓“罪状”中,“反诗”之说,牵强附会,有泼脏水嫌疑,是文人的拿手好戏。 当然,这并不重要,更像是为了罗织罪名,强加的。 真正的核心指控,在第二条,即指控齐平乃蛮人细作。 “一派胡言!” 待其话落,一名刑部给事中怒道: “简直滑稽,齐百户屡破大案,于朝廷有功,岂容你污蔑?空口白牙,称其投效蛮族,有何证据?” 御史淡淡道: “证据不敢说,但嫌疑,却是极大。陛下可还记得,这齐平失踪时期?又是何时返京的?期间,有约莫一月消失不见,按李巡抚传回奏折,乃是于昔日大战中遁入草原方向,可有此事?” “而之后,齐百户自称,其遭受蛮族骑兵追杀,侥幸逃回帝国。” 给事中道:“有何不对?”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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