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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30) (第4/9页)
哥。 余年放下手机,站在陡峭的山体上,密集的雨点勾勒出他高挑的身形,赤金色的眼眸,望着一辆黑色大众从马路上疾驰而过。 驾驶位上的人赫然长了一副韩飞的模样。 第四十四章 朝歌是在一阵鱼腥味中醒来的,睁开眼睛的时候,世界以一种倾倒的视角呈现在面前。 逼仄狭小的房间,低矮的金属架,还有鱼类腥臭的味道,是什么海鲜仓库还是港口附近。 豆大的雨点狂乱的拍打着窗户,狂风几乎能将房门吹飞,海市的台风天似乎要到来了。 咯吱,呼!房门陡然打开,寒冷夹杂着雨点吹向朝歌,逆着光,一个佝偻的身影出现在门口。 狗/杂/种,好久不见。穿着黑色雨衣的老人,取下兜帽,借着微弱的光线,那是一张韩飞绝对不会忘记的脸庞。 朝歌蹭着湿漉漉的墙壁,勉强坐直了身子,漆黑的眼眸看着的人,冷笑道,王福年。 怎么了,不敢相信吗?老人将塑料袋的东西扔到矮桌上,脱力一般瘫在椅子上,只有我们两个人,不用假装惊讶了,不就是你通知我去找韩立的嘛。 喔?朝歌侧头吐出一口血沫,他用舌尖抵住口腔右侧的伤口,还在不断流血,散发出一股恶心的铁锈味,说话之间,牵动肿胀的皮肤。 王福年咧嘴露出一口黑黄的牙齿,随手抓起桌上的白酒咕咚咕咚灌下,从塑料袋里拿出烧鸡,扯下一根鸡腿扔到朝歌跟前。 别说老子心狠,死也让你当个饱死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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