靖明_第233章、水能载舟?搅起这潭水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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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33章、水能载舟?搅起这潭水! (第8/9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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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场风暴本不大,毕竟只是开国之初留下来的旧问题,一笔一年三千余两的人丁丝绢税而已。以承担了这笔人丁丝绢税的歙县之富,这笔钱在歙县一年的所有赋税中所占不足百分之五。

    若要被其他五县均摊,每个县多则四五百两,少则二三百两。

    而徽州六县,其实都富。单就银两数量而言,对哪个县而言都是轻飘飘。

    可现在新法毕竟还没推行到整个大明,许多这样的地方科则,都是只有普通老百姓承担的。

    现在,在徽州府衙“依令”清查赋税科则谬误的工作中,这笔人丁丝绢税的谬误被曝露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既然是整个徽州府的人丁丝绢税,凭什么只由我们歙县一县承担?”

    “府尊做了大好事!其他五县的人到了没有,这次必定要把这件事说清楚!”

    徽州府治所在的歙县县城里,既有歙县人,也有其他县的人。

    知府行文各县来商议这件事,各县的士绅和老百姓也都在讨论这件事。

    而此刻汪标府中,回乡之后只是热心家乡文教之事的汪标正接待着其他同乡士绅。

    “依府尊之意,自然是六县共担。”在徽州知府衙门里做师爷的徽州本地举子说了这句话。

    汪标点了点头:“既然这人丁丝绢税是派给徽州府的,自该如此。其余各县百姓虽然不愿,但朝廷新法总纲便是科则统一,贫富共担嘛。”

    “白石公,这人丁丝绢税,其中还有内情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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