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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与自己做 (第6/7页)
,必然是流动的鲜血。 孔径太小,只有小拇指套的上。像套上求婚的鸽子蛋戒指,岑典把弹壳套上自己的小拇指。 订婚时的戒指往往戴在左手的中指上,结婚戒指则戴在左手无名指上。那么戴在小拇指的代表着什么意思? 此刻,代表着想要花朵绽开、爆炸、毁灭的欲望。 翻开底裤,几根手指,特别是小拇指塞进身体里。金属独有的冰凉与腥气顺着zigong传到脑间,指尖动起来。 锋利的边缘划过体内柔软的热壁,毫无痛觉,只觉得痒。 蚊子咬过的地方就会痒,越痒越会更用力地挠。 饮鸩止渴,痒时不时被克服,岑典呜咽地叫。 像刚出生的小兽。 恶性循环。 血从股间流下来,蓄到床榻上,看不见,但是温热的,告诉岑典,它就在那儿,越来越多,越来越疯狂。 在同一张床,同一个位置,躺过的同一个人,心里想着同一件事,被填满,狠狠地,不顾后果,不负责任。 他的硕大,恶狠狠插进来,他的狂热,不保留射出来,让他的味道流连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,每一条神经。 在麻将里,只有费心积攒,才能做出天胡的牌型,可苦心经营却总是被完美的新手运气击败。 暴力美学。 模仿着那晚五五的手指在体内的路径,岑典有些失声了。 为了像他,指尖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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