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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魇(五)(拶指,杖刑) (第5/7页)
便将视线彻底从他身上移开,又拈起筒内一支火签,排在桌案上。她并不像县官们一样向着地上扔下令签,再者签子的数目也和刑罚不符。她只把它们排在一起,像是一种特殊的标记法,标识她的胜利:“既然兄长这样豁出去为你求情。我也不能不讲一点情面。那这一回,就先杖四十吧。” 狱吏得令,将这个已经认罪的犯人,轻易地拖翻在地。一对刑杖交叉压在背上,钉住胁下,另一对则牢牢压住小腿。杖刑向来有去衣的规矩,于是衙役走上前来,掀起衣襟,又将囚裤褪到膝下,裸露臀部和大腿受杖。方才三十下笞刑中,也有六七下落在臀腿上,过了片时,已经凝成了紫红色的细长血印。而在这几条新鲜的血痕下面,竟然还有几块青黄的浅淡疤痕——方才楚嫣说夏太常曾受过军棍,这或许便是那时落下的伤疤。而面对众目睽睽之下去衣的屈辱,夏初居然丝毫没有挣扎反抗,神情深深埋在手臂里,无法瞧见。 笞刑是轻刑,杖刑却是实打实的重刑。用小臂粗细的讯杖,四十杖,足以将犯人立毙杖下。次一等,骨断筋折。即使是最不伤筋动骨的打法,也要皮开rou绽,血流如注。执刑的衙役对望一眼,手臂用力,沉重的刑杖划出半个圆弧,啪的一声落在赤裸的臀瓣上。夏初全身剧烈一抖,本已被井水浇得透骨冰冷,这一下又涌出一头一身的冷汗,双手下意识便要握拳,以熬过那一瞬间皮rou爆裂般的剧痛。可是受过拶夹的手指稍稍一动,便疼得天昏地暗,勉强压在舌下的惨叫登时冲口而出,化作连绵断续的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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