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仿佛承认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情。 (第2/5页)
直接坐,凳子挺脏的。” 钟司之撕了点纸,打算给老板垫一下,否则老板那亮到发慌的白裤子,怕是要被动‘做旧’。 但瑜星宇已经坐下来了,轻飘飘道:“知道路边摊脏,你还来?” 钟司之从不和老板争辩,钟司之将捏着纸的手收回来,打起精神来应付老板:“……你要…喝点吗?” 瑜星宇:“你手上有血,伸过来。” 钟司之:“哦……” 钟司之把蚊子咬的包抠破了,所以手指和指甲上有血迹。 钟司之手伸到一半,停了下来,工作上顺着瑜星宇做事也就算了,下班了,还顺着瑜星宇,是不是太奇怪了? 然后瑜星宇直接将钟司之的手捞了过来。 瞧着瑜星宇给同性·下属擦手,为什么这么自然。 简直——简直像一个老父亲! 钟司之的情商一般,性格比较孤僻,但不该说的话,他是不会说的。 但介于今天周六,离周一上班还有一天缓冲时间,有酒壮胆,钟司之还是问了一句:“……老板,你应该不是同.性.恋吧?” 瑜星宇用‘老父亲’的眼神瞅了眼钟司之:“看人。” 既然问都问了,那就问到底吧。 不过在说到‘看人’的时候,钟司之就觉得这个人八成不是自己了。 他可不觉得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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