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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-原来我喜欢他 (第2/3页)
公司开会我就会跑来赖在他家,以换取隔天晚一点点起床,因为他会开车带我一起上班,所以我就不用那麽早起床。 只是这一切除了郑宏端和琳姐外,没有人知道,曾子翔会不知道是因为我想说他工作既然那麽忙,再加上他又很会虾C心,所以才没有跟他说。 不过当郑宏端知道我偶尔会到江廷宇家过夜时,他只问了我一句「你真的那麽相信他吗?」「为什麽不?而且他真的很了解我,再说了我就算住他家也不是跟他一起睡好嘛!我是睡在书房,他睡在卧室,所以不用担心。」 「葳葳,我想问你,廷宇在你心里跟我和子翔的地位一样吗?」「应该一样吧?」「真的吗?你不用急着回答我,想清楚再说,你可以骗我,骗廷宇,但不要连自己都欺骗了,很多事情是无法像之前那样,误会十年还能从新来过。」 到底郑宏端说的是什麽意思?如果江廷宇在我心里跟他们不一样我会跟他这麽好吗?我早就逃之夭夭了,当我把这件事跟琳姐讲的时候,琳姐说也许正弘端说的不是这个意思,除了朋友还有一个位子会让我愿意接近他的,就是喜欢的人。 喜欢的人?我喜欢江廷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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