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朱棣之子_第三百七十一章:设立朔方省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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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七十一章:设立朔方省 (第4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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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每十户牧民编为一个甲,设甲长一名;十个甲合为一个村,设村长三名,一正两副。

    即每一百户牧民编为一个村,简称百户村,由朝廷设置的百户所直接管理。

    甲长由十户牧民户主按年轮流担任,主要负责催办钱粮,g摄公事。

    这里的钱粮主要以牛羊马等牲畜及N制品进行折算,相当於内地的田赋。

    一正两副三名村长由牧民之中年高公正可任事者担任,职责有两个,一是导民向善,二是排解牧民之间的各种诉讼纠纷。

    凡户婚、田宅、斗殴者,由三名村长开会商议决定,上报百户所备案。

    若事情较为严重,则直接上报到卫镇抚进行处理,若卫镇抚仍然无法处理,再上报到都指挥使司衙门处理。

    若不由村长决议而径诉卫所,谓之“越诉”,要杖责五十。

    百户所设百户一人,总旗两人,小旗十人。

    每个小旗分管十名军士。

    每位总旗分管五名小旗,合计统领五十人的兵力。

    百户所的营地设在百户村旁边,建有房屋,平日里军士以进行C练为主,军士的家眷与余丁会负责种地或放牧。

    五个百户村合为一个千户乡,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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