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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犬会蹭人 (第4/5页)
想到周越有时会喊他文大爷,这他哪配啊?楼上的那位才是真正的大爷,挑嘴,不吃葱蒜,煮碗面都吩咐他加个荷包蛋。 会做饭还是很早以前的事,姜稷之前也是个被捧在手里的少爷来着,别说做饭了,碗都没洗过一只。 姜稷往锅里添了点水盖上盖子,好像当时学做饭也不是一时起意,姜稷锁着眉头,具体因为什么事情他一时半会也记不起来了。 锅底中央冒出一圈发白的小水泡,姜稷扔了一把面进去,接着在水槽边上洗配菜,打算清炝后浇点酱汁码在面条上,这样多多少少文慎也会吃一些。 文慎在床上坐了一会儿,他起身坐在书桌旁,算着时间,姜稷应该要好一会才能上来,文慎抽出他那本藏起来的画册,握着炭笔落在素描纸上。 雨水湿漉漉地洗过人影匆忙的街道,未经修饰而略显粗俗的街角有家书店在卖玫瑰,那颜色应该红的发褐,穿着绵绸睡衣的男孩站在花前,雨水迷蒙打湿了他宽松的裤管,洇出一截水渍,他踮起脚,将手中的书挡在了玫瑰的上头,用来遮去飘落在花瓣上的风雨。 文慎脸上越来越烫,不太正常的红晕染上了两颊,他斜握着笔在玫瑰花布满尖刺的荆条上落了一行小字。 属于文慎的玫瑰。 姜稷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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