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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春 (第1/3页)
下午,天空昏沉沉的,像是酝酿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暴雨。张予云出了校门,如同行尸走rou般,随着人潮走向公交车站。 走着走着,他在一处卖糖葫芦的小摊前停了下来,在书包里找了找,刚好有五块钱,应该够买一串了。 大叔的生意非常火爆,张予云排了很久的队,终于轮到他了。他正准备把钱递给大爷,余光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,顾不得那么多,当即地走了过去。 陆澈看着拦在自己面前的少年,停了下来,表情淡漠。他旁边站着一个穿皮夹克的男生,右脸有道没结痂的伤口,看起来有点痞痞的,像个标准的不良青年。 皮夹克名叫季青阳,是陆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,很早就没读书了,跟着一帮人混社会。张予云回想以前的种种,自认为没招惹过他,却常常在他眼里看到莫名的敌意。 “你是要分手吗?”张予云犹豫了很久,艰涩地说出这句话。 “不要再来找我了。”陆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,又很快移开,掏出一盒烟,借着季青阳的打火机点火,吸了一口。 “我不同意,说好了一辈子在一起,你答应我的。”泪水终于决堤,视线模糊,张予云依然固执地看着他。 张予云世界生来贫瘠,他从来没有拥有过什么,也不敢奢望什么。从小,他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,这让他过早的明白了一个道理———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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