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刑法课_第二十六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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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十六章 (第16/19页)

宗瑞系列回味一下。

    “趁机xìng交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KTV喝醉酒、或嗑药后的情形。平时如果你睡到一半有人想性侵你,你会马上惊醒,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xìng交而是强制xìng交,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xìng交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。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承认,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,就是:一、出入这类特种场所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,对名节、贞cao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人那么高,所以自己要负责。二、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,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镖去维护自己的安全,所以被性侵的话自己要负责。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想法,但是女同学要自己清楚,既然连检察官、法官都这样想,等到被性侵才走法律途径,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?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cao的话,去让人家性侵一下,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,比去当援交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!”

    这倒是真的,后来我查过判决书,趁机xìng交也好、强制xìng交也好,损害赔偿都是30万元起跳的,难怪这么多人要设局仙人跳。

    “反过来,老师也提醒男生,如果真的有需要,上网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块发泄一下,总比贪小便宜乱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口反咬一口好上几十倍吧。只是要寻花问柳的话,记得做好防护措施。”

    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,讲到“寻花问柳”、“防护措施”八个字时,还是稍微眼神闪烁了一下,好像有点害羞,毕竟她好像从来都没在叫学生戴保险套的,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咧?而且讲到寻花问柳,哼,只会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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