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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灭门旧案(7) (第3/3页)
份失踪人口档案推上前给他确认,那上面模糊的照片,和现在的白依依已经无法b对。 「是。」 「不过,你对外都宣称是白依依的养父,但我们调阅户政资料,其实她的养父另有其人,叫白刚,养母白水晶,而且收养的时间是七年前。」 「因为我带走依依後就去了泰国,七年前回国才进行收养程序,但我和依依差距不满二十岁,依法无法办理收养,白刚是我的总管,只能由他当依依的收养人。」 「我必须传唤白依依,才能确认你说的是否属实。」 「请再给我一点时间,我会安排依依回国。」 「如果你是担心白依依的安全,那大可以放心,我们已经掌握常威的行踪,很快就能缉捕到案,但你务必在传唤期限前让她到案说明。」检察官解释。 「我知道。」 白秦朗自白之後,就由证人转被告,不过他很早就和律师讨论好,什麽该说、什麽不该说,都推演得刚刚好,考量他既非主谋又非动手之人,因此讯问後,检察官便裁定五十万交保候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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