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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半法器狼毫笔到手 (第2/6页)
物处理了,我和我儿子肯定会被病疾缠身,泰宝斋也会在不久后关门大吉,何来的受之有愧一说?” “磊诚啊,小秦可是我们孟家的恩人,去把那狼毫笔拿来送给小秦。” 没给秦朔出言的机会,孟顺堂便直接把这事定了下来。 那根狼毫笔跟着孟顺堂已有十年之久,但孟顺堂从来不曾将那根狼毫笔摆上展柜售卖。 因为孟顺堂知道,那狼毫笔对于玄师来说算是一件宝物,他留着狼毫笔就是想在日后赠给玄师,好借此与玄师结交一番,这样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。 虽然秦朔尚且年轻,远不如那些早已成名的玄师更具威信力,但今天秦朔所展现的本事却将孟顺堂彻底折服,而且秦朔日后的潜力是不可估量的。 用一根对自己毫无用处的狼毫笔来结交秦朔,这对孟顺堂而言肯定是个明智之举。 倘若不用这根狼毫笔维系两人之间的关系,那日后遇到什么事情就不好请秦朔出手相助了。 “孟叔,这不太好吧?” 秦朔自然是明白孟顺堂的心思,可秦朔并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古董商人更为精明。 虽然孟顺堂对自己很是敬重,但两人毕竟是第一天认识,秦朔对孟顺堂还是有些提防之心的。 古董店自古就不怎么干净,孟顺堂能将泰宝斋做得如此之大,想必是个很有手段的人,秦朔在他这个老姜面前终究还是太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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