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二章、奥德修斯?回不了家的男人(3) (第4/9页)
但这几年价值观的剧烈变动,全部源自於一个名叫「李志民」的Ω企业家。为了贩售发情期抑制剂,李志民将自己包装成Ω的巨星,向Ω们兜售虚伪的梦想──只要用了他们家的抑制剂,也能成为不输给α们的成功人士。 於是一群像是张绍远这样的小怪兽们便诞生了。他们是一群瞧不起α们、自大狂妄的Ω。凶狠而强悍的扞卫着自身福利与权利,贬低着α并强调身为Ω的优势。针对这样的一群年轻人,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舆论──有赞成的,也有反对的,认为这样破坏原有的社会和谐与家庭价值。 蓝悠和杨大虎并没有思考这麽深远。他们仅仅是作为第一线的受害者,讨厌这群Ω、以及他们的信仰中心而已。 「你有看到今天的新闻吗?」杨大虎对蓝悠说。「有Ω主张自由,不肯在发情期乖乖吃药。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,竟然还利用发情期诱惑α,然後反告对方X侵。」 一般来说,不吃药的Ω是犯法的。但如果,Ω有定期吃药,却还是被α袭击了,那麽犯罪的就是α。在Ω有吃药的情况下,αX侵Ω属於刑责,且惩处非常严厉,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尽管这是非常常见的X别纠纷,但监定Ω平常到底有没有在吃药,并不是那麽容易。世界上有坏的α会偷袭Ω,也有坏的Ω会恶意欺骗α。 「我有看,」蓝悠附和。「我觉得他真的很恶心。而且这家伙还自称是Ω自由主义者。妈的,什麽Ω自由主义啊。真的很想把倡导这鬼东西的人杀掉耶。」 「看我手起刀落!碎屍万段!」杨大虎偷偷开着玩笑,用力撇下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