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我之色_在他半梦半醒时帮他口(微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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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在他半梦半醒时帮他口(微) (第2/4页)

一次有了“原来他们真的在一起了”的实感。后知后觉的甜蜜涌上她的心头,便由他去了。

    她这才知道,张景初每个月可以拿到4500刀,库朗所那边的3500刀,还有他在Nathan那里g活拿到的每月1000刀,都快是她的两倍了。

    “那你怎么不住到曼哈顿去呢?”她好奇,“以你的工资,即使在曼哈顿生活应该也是够了的吧。”

    他认真地说:“首先,曼哈顿那边太吵,我喜欢安静。其次,同等条件的居住环境,在曼哈顿每月要多花1500刀,五年下来就是9万刀。住在NewJersey,我每个月大概可以剩下2500刀,攒五年,就可以在B市提前两年买房。”

    水云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又想起了高中时被他一套一套的讲义支配的恐惧。他的计划能力太恐怖了,这才刚读博士就已经开始考虑买房子的问题了。这大概也是张景初永远能走在别人前面的原因吧。

    她看着他毫不犹豫地点下支付,算上税费,一下子500多刀没有了。可他一点都不心疼,笑得还很开心的样子。她靠过去抱住他,像一只猫咪一样乖顺:“我好喜欢你呀。”

    他让她靠在怀里。已经不是少年时单薄纤弱的身材,他的肩膀变得宽阔。

    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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