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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节 (第7/10页)
说。 林普的小哥褚元邈正上高三。他近些年一般两个月左右会来看林普一回。有时候就是跟林普在他们班门口简单聊两句,一个课间时间就足够了,有时候则带他出去吃顿饭。那天来刚好赶上“鹰姐”噘着嘴巴大放厥词“同学,亲个嘴儿”。 翟欲晓“呲啦”撕开薯条包,向前探着脑袋,满脸兴味地跟林普打听,“我听说你小哥从背后拎起‘鹰姐’的衣领就把她搁到垃圾桶上了,动作十分‘大哥’,是不是这样?” 林普一听就知道翟欲晓动的什么心思,他低头剥着糖纸,不想理她。 翟欲晓属实是个过于博爱的少女。她毋庸置疑首先是个“颜狗”——喜欢长得好看的,此外,她还喜欢成绩好的、篮球打得好的,以及有“大哥”气质的。 花卷苦口婆心:“你但凡分出一半的心思在学习上,也不至于一直被夏侯煜踩在脚下,成为班里的‘千年老二’。” 也是邪门儿了,上小学时,翟欲晓还偶尔能超过夏侯煜几分,但自打上初中再也没有过了。夏侯煜总是班里第一名,而她则总在第二名至第四名里徘徊——多数是第二名。 不过花卷这样劝说翟欲晓的时候,显然是忘了自己根本没有名次这回事儿了。一附中新规,班里二十名以后不做排名统计,以保护后进生的自尊。 翟欲晓凝望着天上的星星,仿佛在思考一个亘古难题,久久不语。但花卷和林普都知道翟欲晓的脑子里不可能有亘古难题。 果然,半晌,翟欲晓开口了,她说:“木秀于林风必摧之,就让夏侯煜当她的全班第一吧。实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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